yl6809永利官网社会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校风、学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章 奖学金的标准和名额
第三条 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奖励金额与总名额最终由山东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分配。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优秀新生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良”以上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八)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九)申请学业奖学金,除需满足以上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设奖单位提出的各项评选要求。
(十)社会奖学金每人同时最多可申请两项,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
第四章 评选机构、原则和程序
第五条 奖学金评选机构
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由学校主管校领导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各学院组建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第六条 评选原则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拟获奖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人选)、两级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对象。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务必在申请表“获奖情况”一栏中注明本人本学年已经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特长奖学金以及其他各类奖金等,不如实上报者评议时将不予优先考虑。经年级自管会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后,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并同时公示申请名单。
(二)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其提交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效性,确定本学院可参评名单。各年级组成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评分占总分比例分别为20%。
(三)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组成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及学生代表(部分奖项将邀请专业老师或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年级1-2名。其中,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评分占总分比例分别为60%、20%(如有专业老师等,按照专业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20%、40%、20%的比例)。根据各方打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得到总分,并参照总分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推荐顺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推荐顺序,综合学院情况,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学校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面试答辩、公开竞选等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
(五)确定人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五章 奖励与表彰
第八条 奖学金采取一次性发放和项目资助发放两种形式,由学校发放至学生缴费银行存折。
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可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公开表彰等适当形式进行精神激励,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社会奖学金的表彰奖励形式由学校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社会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和获奖学生的材料反馈设奖或资助单位(个人)。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学习成绩为本科生院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
第十二条 来华留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yl6809永利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