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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0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07-12-16 点击数:

能源学院200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规定

1、参评2007年度奖学金的详细要求见研工部网站《关于评审2007年度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请申请评审各类奖学金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评材料:(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打印)(2)学习成绩单(应该包括已修的所有课程成绩,加盖单位公章)(3)所有用于申请奖学金评审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论文复印件须有封面页、有本人作品名称的目录页和文字正文全部内容;著作复印件须有封面页、出版日期和正文中有本人姓名页当页的复印件;其他复印件参照执行。

项目奖学金材料要求:(1)《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表》(B4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立项申请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1份。(2)所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3)其他用于申请奖学金评审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培养单位进行原件核对)。

请将以上材料整理好装入档案袋内,并明确标明是申请哪类奖学金。

3、每个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可至多同时申请两项奖学金(校优干出外),但是每人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两项。

4、申请奖学金提交材料的时间:

光华奖学金:11月2日上午11点之前

其他奖学金:11月7日前

5、学院评审办法:为确保此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公开、公正、公平,每一类奖学金评审时,所有申报者要对自己的申报情况进行答辩,由评委根据学校要求推选出各类奖学金的候选人。然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讨论并推荐。评委由所有申报者和相关老师组成。

6、凡是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讲学金和评优资格。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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