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16〕36号)要求,学校仍将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各职能部门执行临时出国(境)任务均需申报年度计划(其中,拟使用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的,需在计划中列明出资项目),各部门计划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集中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各教学科研单位使用除科研经费以外的经费执行临时出国(境)任务的,需申报年度计划并在学校集中备案。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本单位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见附表),出访计划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实质性内容。请于12月26日前将计划表(表一)及汇总表(表二)交至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明德楼C315房间,电话:64544),电子版发至cgcj@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财务部
2019-12-17
原通知链接:http://oatest.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53b10dfd-33b1-4f40-abee-735fabbf2c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