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情况,制定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方案如下:
1.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2.各招生单位须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行政领导任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
2.复试时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招生单位审查即可。
22日下午2:00—5:00报到,材料审查,缴纳复试费120元,领取复试表。
23日上午体检,上午8:00-10:00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3日下午2:00复试。复试时各单位要向每一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签订《山东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告知书》。
26日上午体检,上午8:00-10:00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6日下午2:00—5:00报到,材料审查,缴纳复试费120元,领取复试表。
27日下午全天复试。复试时各单位要向每一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签订《山东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告知书》。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次序主要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外校学生参考其在所在学校的排名比例而定(排名应为大专业排名)。
按照复试确定的录取次序,根据学院分配的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数,由学生本人依次选定学位类型。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报考学院(中心、所)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 9月27日前复试的考生在9月28日完成录取。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0531-88392917刘老师